作者:中科沃土基金董事長--朱為繹
在4月底,很多人說:沒有等來分層的正式意見稿,卻等來了《全國股轉系統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關于暫停未披露2015年年度報告掛牌公司股票轉讓的公告》,因此不少人說新三板分層可能黃了,不會推出了。根據證監會2016年3月4日的《新聞發布會》和隋強在2016年3月29日新三板創新發展論壇暨首屆機構峰會》上的講話精神,“新三板分層機制預計于2016年5月份正式實施”。我覺得新三板分層一定會如期實施,但是實施前一定要明確權利義務對等原則,“打掃干凈屋子再請客”,所以股轉系統向市場宣布,未如期披露年報的掛牌企業要暫停轉讓,如果6月底前仍未披露年報則將被強制退市摘牌;同時,參照滬深交易所的有關規則發布全國股轉系統自己的自律監管和處分辦法,也就是告訴市場:先君子后小人。
我仔細研究了《全國股轉系統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辦法》,發現該《實施辦法》基本參考了滬深交易所的有關規則的框架,在有些方面比滬深交易所監管范圍更廣泛,如將申請掛牌公司也拉入監管范圍(滬深交易所的規則僅針對已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與證監會的行政監管措施、行政處罰是一一對應的,也就是說被股轉系統采取自律監管措施的一般會收到證監會的行政監管措施,而被股轉系統采取紀律處分的一般會被證監會行政處罰。自律監管措施相比紀律處分來說,是針對那些違規較輕的行為,一旦上升到股轉系統的紀律處分,將是比較嚴重的違法行為。
我覺得該《實施辦法》將會在創新層企業中率先實施,我也期待專門的新三板退市實施細則盡快推出(目前僅在《全國股轉系統的業務規則》中提到暫停和終止轉讓的有關事宜),希望能引入納斯達克嚴格的股價、股東人數、做市商數量、市值、股東權益和總資產等定量退市條件,掛牌企業一旦達到其中的一些標準立即啟動退市,實現掛牌企業的優勝劣汰、良性循環。此外,我建議,股轉系統公司盡快發布創新層企業財務核查實施辦法,抽查20%的創新層企業實施財務核查,嚴厲打擊造假升層行為,維護新三板市場良好秩序。我相信,打掃干凈屋子后,按照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創新層企業獲得的制度供給將會超越預期。